產後安心調養,各縣市政府到宅坐月子服務、母嬰營養補助金!

Lin
6個月前 親子兩性

為使媽咪們產後獲得身心調養與照顧,目前有8個縣市政府推出「到宅坐月子服務(月嫂媒合)」,一般民眾可付費申請(屏東縣縣民享有免費80小時的服務),弱勢家庭產婦則享免費80~120小時!


此外,全臺22個縣市皆有「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」,補助低收入戶產婦及新生兒獲取所需營養品,部分縣市中低收入戶也能申請,而新竹縣及連江縣則未限制福利身分。

(圖片取自網路)


一、我想知道政府提供的到宅坐月子服務(月嫂媒合)


(一) 服務項目有哪些?哪些縣市居民能申請?

1.目前有8個縣市政府提供月嫂服務,以下內容供民眾參考,實際申請資格、條件及金額,請以各主管機關最新的公告為準。


2.月嫂服務項目有哪些?原則上包含母嬰照顧、育兒指導、月子餐料理及簡易家務協助。


3.設籍的定義是什麼?

通常是指寶寶出生當日,其父或母任一方已設籍該縣市並實際居住一段時間(例如:滿6個月、滿1年以上等),且寶寶在該縣市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。


4.哪些縣市政府有提供月嫂服務?

目前這些縣市未限制使用對象為弱勢家庭產婦,一般家庭也能使用: 新竹市/ 臺中市/ 臺南市/ 高雄市/ 屏東縣

針對弱勢家庭產婦,這些縣市有提供補助方案: 新北市/ 新竹市/ 臺中市/ 嘉義縣/ 臺南市/ 高雄市/ 宜蘭縣


5.何謂弱勢家庭?

以下列出幾項弱勢家庭資格,各縣市政府規定略有不同,高雄市則限(中)低收入家庭申請。

(中)低收入戶、身心障礙者、特殊境遇家庭、領有弱勢兒少生活扶助、符合補助資格之設籍前新住民、其他經社工評估有需求者

(圖片取自網路-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網站)


二、我想知道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金


(一) 服務對象是誰?去哪申請?

1.全臺22個縣市皆有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方案,以下內容供民眾參考,實際申請資格、條件及補助金額,請以各主管機關最新的公告為準。並請留意部分縣市規定當年度若預算用罄,將停止受理申請。


2.服務對象

●產婦、寶寶:部分縣市符合資格者即可申請;部分縣市則須「經醫師診斷且註明需營養補充」才能申請,如文章內「*」所標示。

●死產或自然流產者:僅有部分縣市提供此項補助,且須符合懷孕達一定期間(例如:滿3個月或20週以上)後發生,並經醫生開立證明。

●孕婦:僅有部分縣市提供懷孕階段的營養補助金。


3.有沒有身分限制?

寶寶的爸媽任一方設籍於該縣市,或為該縣市冊列之(中)低收入戶

●未限制福利身分: 新竹縣/ 連江縣

●限(中)低收入戶: 臺北市/ 苗栗縣/ 彰化縣/ 雲林縣/ 臺東縣/ 金門縣

●限低收入戶: 基隆市/ 新北市/ 桃園市/ 新竹市/ 臺中市/ 南投縣/ 嘉義市/ 嘉義縣/ 臺南市/ 高雄市/ 屏東縣/ 澎湖縣


4.去哪申請?

臺北市請向「社會局社會救助科」或「社福中心」申請,其他縣市請向「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」申請。


▲詳請請見:我的E政府 https://www.gov.tw/News_Content_26_761449#active34